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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沾!这种电子烟,让人“上瘾”更“上刑”!

【字号:    】        时间:2023-10-13      

  “比普通香烟有劲”、“越吸越上头”、“感觉像高空飞行”......“上头电子烟”凭借时尚潮流的外衣,吸引了不少年轻人,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对这种电子烟加“料”,一口就能立刻上头,让人忍不住抽了还想抽,而这种所谓的“上头”,就是吸入依托咪酯后产生的短暂“快感”,对人体的损害极其严重。 

  近日,铁山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对一贩卖含依托咪酯成分电子烟团伙予以批准逮捕 

  2023年8月,犯罪嫌疑人曹某通过朋友得知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售卖“上头电子烟”,于是在某软件添加王某为好友,随即,曹某便在王某那里购买“上头电子烟”,双方在约定地点以现金方式进行交易,后曹某再以每根加价至140-450元不等的价格多次向多人出售。 

  该案移送至铁山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全部案卷,并核实了案件事实与证据,认为犯罪嫌疑人曹某、王某等人,在明知依托咪酯是麻醉处方药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并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和资质的情况下,非法零售给他人,涉嫌妨药品管理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依托咪酯什么? 

  依托咪酯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原是麻醉类处方药品,对中枢神经具有较强抑制作用。不法分子在电子烟烟油中添加了依托咪酯等成份,吸食含依托咪酯原料的电子烟弹后,会出现头晕、恶心、呕吐、手抖甚至失去自主意识等情况,且易成瘾,若长期大量使用则容易导致死亡。 

  2023年9月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将依托咪酯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自2023年10月1日实施。依托咪酯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管控麻醉药品,任何人不得通过不法途径获得,只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可以合法使用依托咪酯,只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可以销售依托咪酯原料及制剂。非法贩卖依托咪酯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且勿贪图暴利以身试法。此类犯罪呈现犯罪年轻化特点,广大青年要提高警惕,对于来路不明的东西勿碰、勿信,“上头”电子烟,不仅“上瘾”,还会“上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