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线上购物所产生寄送、退货的快递数量日益激增,快递单上不仅直接显示用户姓名、手机号码、地址,还可以通过手机号码查询到个人微信、支付宝等账号,了解到个人的兴趣爱好及家庭成员等信息;甚至可以准确获得购买产品、物流单号等关键信息,极易被不法分子获取利用或倒卖。近年来,因快递单泄露个人信息而遭遇诈骗、入室盗窃的案件屡见不鲜。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铁山区人民检察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专项公益诉讼调查。检察干警通过对快递单拍照取证、走访营业网点、询问工作人员发现,辖区内多家快递企业的收寄快递单上均未对收寄人姓名、手机号等个人信息采取隐匿化或去标识化等有效措施保护,直接显示客户姓名、电话号码、住址等个人信息,致使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针对消费者反映的快递行业个人信息容易泄漏的突出问题,该院迅速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依法向相关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要求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履行个人信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收发前端和末端的监管。
下一步,铁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为契机,持续跟进监督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侵害公共利益安全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个人信息安全,为个人信息保护贡献公益诉讼检察力量。
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是我国首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性立法,也是网络安全法治建设的重要立法。目前,房地产、教育、医疗、快递等行业要提高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等级,建立自查、督察和责任制度,堵塞监管漏洞。根据该法第七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个人信息处理者违法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