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在我最困难无助时的暖心帮助,让我在感受法律公平正义的同时,也让我重拾生活的希望。”近日,黄石市铁山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因强制侮辱案受害的女大学生张某某哽咽地说。
内部线索移送
被害人张某某,案发时系某高校在读女大学生,由于长期遭受赵某某精神侮辱,导致情绪失控在校跳楼自杀,造成双下肢瘫痪的严重后果。2024年7月,赵某某被法院以强制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但是赵某某没有向被害人做任何赔偿,巨额的医疗费用等支出压在被害人父母身上。黄石铁山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该案中发现此问题,及时向该院第三检察部移送。
跨区域联合调查
案发地虽然在黄石,但是被害人已经回到十堰家乡生活,本着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原则,铁山区检察院由分管院领导带队行程千里赶赴被害人家乡,同时商请十堰市竹溪县检察院配合。在竹溪县检察院大力支持下,铁山区检察院干警走访被害人家庭,与村委会、乡政府等部门进行沟通,获悉张某某为家中独女,一家为其走出大山读书花去了大半积蓄,跳楼后为挽救其生命家里到处借钱,已经负债累累,目前被告人没有任何赔偿;张某某三级伤残需要长期进行康复治疗,其母亲全程陪护,其父亲身体不好也被迫到陕西煤矿打工,近期又受伤骨折,基本失去经济来源;在当地政府的关心下,张某某办理了低保,相对于高额的家庭生活成本,只是杯水车薪。
多元救助+支持起诉+司法为民
考虑到张某某的实际困难,铁山区检察院与竹溪县检察院进行了座谈,就如何对张某某加强社会救助、依法支持维权等问题开展商讨,并达成一致意见。竹溪县检察院表示,会加强与妇联、民政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为张某某争取更多的社会救助,并且将长期关注此事;针对张某某在竹溪县法院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会提供法律支持,维护其合法权益。铁山区检察院表示,下一步将加快办理进度,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向省、市检察院和区委政法委汇报,努力争取最大额度的司法救助,有效缓解当事人的困境。
铁山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竹溪县检察院、被害人的联系,用心用情把司法救助这个惠民实事做好做实,将检察关怀延伸到大山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