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健康发展,近日,铁山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邀请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就本辖区存在的公共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实地跟进整改落实效果。

此前,铁山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辖区内三个小区还建楼存在高层住宅消防设施缺失,电梯维保过期等情况,形成公共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规定,铁山区检察院就涉案情况向具有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对上述情况进行查处,后收到回复称已对3个小区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同时责令物业进行整改,涉案行政机关亦会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024年1月,铁山区检察院会同相关部门、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实地走访涉案小区,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检查整改情况,包括楼层巡查记录、电梯维保标识、应急救援标识,行政机关介绍了电梯维护检测监管情况以及新增张贴“96333”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救援专用呼叫热线标识牌和该平台救援使用方式。小区物业表示对违反公共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加强日常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维护公用消防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做好公共安全宣传工作,提高辖区居民安全意识,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一致认为,涉案小区整改效果明显,但行政机关仍需长期履职尽责,防止同类问题反弹回潮,并对我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予以肯定。
公共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涉及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持电梯正常安全使用、保证消防设施器材齐全完好,是及时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铁山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群众关切,积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尽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