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您的位置:铁山区检察院 > 铁检新闻

铁山区检察院:上门接访,为民解难

【字号:    】        时间:2022-11-08      

  “谢谢你们,为了我的案子多次主动上门,你们的工作态度真让人暖心,你们是真心实意为老百姓解决问题11月8日,铁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万敬忠同志带队前往信访人易某某家中接访,易某某动情地说道。 

  2020年12月,柯某某骑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友爱路伊家人超市路口人行横道时,与被害易某某相撞,至其受伤,左下肢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易某某被送往医院救治,住院治疗10天,期间共花费医疗费27000多元。经交警部门认定,该次事故柯某某负全部责任。2021年11月法院判决柯某某赔偿易某某交通事故损失118169.79元。现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且履行期已满,但柯某某仍未履行,后易某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在穷尽了调查措施后,仍未发现柯某某有其它可供执行财产,2022年6月,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故该案发生至今,易某某未能获得任何赔偿。 

  通过询问社区干部及易某某本人得知,易某某是残疾人(视力三级),今年70多岁,一人独居在家,没有退休工资,仅靠抚恤金维系生活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让这个高龄独居老人的家庭生活更加举步维艰。万敬忠副检察长和参加接访的同志们在了解到易某某的实际情况后,认为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情形,决定立即对其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帮助其解决实际生活难题。此次上门接访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人民监督员为铁山检察院上门接访的方式点赞,对易某某的遭遇表示同情,希望通过检察院和社区的真诚努力,帮助易某某早日走出困境。 

  近年来,铁山区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司法办案中,针对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案件当事人,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通过上门办案等方式,零距离与信访群众沟通、交流,真正让“人民群众访到想访的人、办成该办的事”,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努力把矛盾化解在第一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