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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铁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7-02-10      

  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2月14日在铁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铁山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徐定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我院检察工作改革发展进步的五年,五年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和市检察院工作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引领,以服务大局为重点,以强化管理为依托,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服务铁山“一主三新”战略,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发展

  优化法治环境。开展“服务发展、政法先行”活动,加强与大冶铁矿、东贝集团等国有企业和股份制企业联系,设立服务企业热线,建立检企联席会制度,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涉法问题,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办法解决。开展惩治涉企违法犯罪专项监督工作,严惩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行为,着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优化法治环境。注重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平等保护,开展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监督工作,办理涉及非公企业案件6件。

  完善服务措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十六条”和省检察院“鄂检十条”,服务全区“一主三新”战略,制定服务铁山经济发展12条措施,并推行“重点企业重点服务”,对辖区相对较大的10家企业,实行工作组服务制度。加强对非公企业的服务工作,为非公企业“把脉问诊”,开辟涉及非公企业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建立专门台帐,注重办案方式方法,与13个非公企业“挂点联系”,形成以“专项整治、依法维权、法律服务、建章立制”为主要内容的“挂点联系”服务格局。

  注重服务实效。着力做好“四个坚持”,即坚持办案考虑稳定,坚持司法不忘发展,坚持保护推进改革,坚持监督促进和谐。围绕企业经济发展,慎重查办涉企案件,慎重查封、冻结、扣押企业财产;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立案侦查、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款物和账户、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必须报批。如对辖区某企业一名采购员采购劣质润滑油并收受贿赂依法批准逮捕,促使该企业在采购管理环节不断规范;又如某民企负责人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为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在补足偷逃税款后,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并依法从轻处理,收到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参与平安创建,维护社会稳定

  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65 人,提起公诉261 人,依法追捕13人,追漏11人,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29次。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和各类侵害民生民利的刑事犯罪,依法严惩涉枪涉爆、涉黑涉恶、偷拐骗抢、“黄赌毒”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如周某涉嫌强奸、抢劫、故意伤害一案,我院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并快捕快诉,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同时,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不批捕、不起诉等措施,促进社会和谐。依法从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决定不批捕28人,不起诉30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区、企业园区等重点地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0起,对不批捕、不起诉案件组织公开听证6次,对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宣告8次。加强不批捕、不起诉释法说理工作,实现人民调解与刑事和解对接,促进案结事了人和。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检民关系,深入开展“群众有呼声,我们有行动”、“四进四访”活动,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56份。

  加大司法保护力度。投入30余万元建成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室。包括建立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谈话室、心里疏导室等,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推行涉罪未成年人分案办理、犯罪记录封存、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加强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组织“课间普法”、“观摩庭审”等活动,邀请辖区150多名中学生参加观摩庭审活动5次,引导青少年增强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律维护正当权益的法律意识。完善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制度,为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救助金12万元。

  三、惩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

  严肃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32件 33人。依法查办了铁山区原计统局局长赵某贪污、滥用职权案,铁山区科技局原局长何某受贿案,花湖街办锁前社区原主任刘某受贿案,有色中学原校长冯某挪用公款等案件。积极查处危害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其中,查处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查处教育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查处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件2人,均收到较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通过办案,为国家和有关单位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100余万元。

  依法惩治渎职侵权犯罪。坚持贪渎并查,严厉打击贪污贿赂与渎职交织的犯罪。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8件 23人。如黄石经济开发区花湖工商所原所长曹某,对辖区某油脂厂生产销售“地沟油”,巡查监管不力,我院在市院统一部署下,迅速立案侦查,并以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又如阳新县大王镇原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石某,对治理污染企业落实不力,守土失责,收受贿赂,导致群体事件,我院对其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法院判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争创活动,对辖区10家争创单位调研服务,帮助完善廉洁制度建设,联合区纪委,组织60多名党员干部到黄石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加强与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积极配合,参与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部门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拔付、质量验收等重要环节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0余次,在企业、社区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25次,实现侦防同步一体化,有效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受理刑事审判监督线索19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6件,监督撤案8件;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1〕,监督行政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5件16人 ;针对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启动法律监督调查69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9份;强化审判监督活动,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8件25人,市院支持7件21人,法院采纳抗诉意见6 件20人。

  强化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民事执行监督线索13件,立案11件,有2件作息诉处理;受理民事生效监督线索3件;受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线索16件,发出检察建议16份,其中,立案监督危害食品安全领域犯罪4件4人,监督3起危害食品安全的“毒油条”案件,3名犯罪嫌疑人均被提起公诉,法院作有罪判决;监督一起生产销售含铝泡打粉“毒包子”案件,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监督一起某企业“欠薪”案件,最终企业负责人冯某受到有罪判决,追缴欠薪60余万元,保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规范履职。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受理刑事执行监督线索26件,其中,社区矫正监督线索14件,财产刑执行监督线索6件,羁押必要性审查〔2〕监督线索4件,查办看守所渎职犯罪案件2件。与区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和专题会议13次,进一步强化工作沟通,针对脱管漏管、监管档案不全、帮教措施不力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5份;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专项工作,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受理控告申诉5件,均已得到处理。

  五、深化改革创新,加强法治建设

  抓好检察改革试点。推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3〕落实到位,科学制定了首次检察官遴选试点方案,并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遴选了11名入额检察官,进行入职宣誓,并确定工作岗位。14名检察官辅助人员、2名司法行政管理人员也按要求到人到岗。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着手建立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实行办案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建立各类人员的业绩考评和监督管理机制,实行经费保障标准和经费、资产统一管理。依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方案》和《黄石市人民检察院考核评价基层院检察工作实施细则》,制定了“抓基础、强管理、创特色、上台阶”的目标,有效推动了检察工作的落实,档案管理连续5年保持“省特级档案管理先进单位”。

  深化工作机制创新。开展“一部一创新”活动,创新具有铁山特色的品牌和亮点,提高工作实效。完善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改进对接工作办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的作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法律宣传进社区工作,安排一名检察官联系一个社区,不定期走访座谈,注重做好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落实人民监督员改革方案,组织人民监督员学习培训18次,查阅台帐 90余次。拓展律检沟通渠道,邀请律师参加涉检信访,化解信访人长期信访的难题。

  全面推进检务公开。认真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上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待群众150余人次,“公众开放日”5次。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意见35条,均予以采纳。加强案件流程管理,积极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5条,法律文书243份。着力打造网站、博客、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五位一体,通过“指尖上的对话”,宣传亮点工作、典型案例和犯罪预防知识,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微信发布信息1000余期,微博发布信息4000余条,在线解答法律咨询20余次。

  六、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养

  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良好形象,规范司法行为。举行重温入党誓词、观看廉洁影视等警示教育活动,不断深化思想教育,着力锤炼严细实作风,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民主集中制建设,提升班子领导决策和民主议事水平,率先做到“五个过硬”。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强化党建带队建,组织党员干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进一步增强党员干警提升学习和修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开展知识测试、演讲活动,参加区委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演讲比赛,荣获三等奖,院党支部先后两次被评为黄石市、铁山区先进党组织。加强调研宣传工作,全院有80余篇调研文章、宣传稿件被《检察日报》、正义网站、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网站转载或在省市级会议上交流。

  抓好业务能力建设。一方面鼓励干警继续学习深造,有5名干警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占全员比例18%,有4名干警通过全国司法考试。积极开展“荐书、品书、评书”活动,有效促进队伍综合素能提升。认真组织参加上级院各类培训30余次,参训干警140余人次,并建立完善教育培训档案。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岗位练兵,组织年轻干警开展“模拟检委会”活动,对真实案例进行研讨,提高干警对证据分析、审查判断和案件汇报的能力。同时,发挥资深检察官的传、帮、带、教示范作用,加强对年轻干警的锻炼培养,引领和促进年轻干警快速成材。组织开展疑难案件攻坚和业务研讨,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竞赛活动,在实践中提升干警侦查办案能力、诉讼监督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涉检信访处置能力和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五年来,我院共有30余人和3个集体受到省市检察机关表彰,有5起案件被评为市院精品案件。

  抓好党风廉洁建设。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要求,制定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36条措施,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提高全体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和严守廉洁底线的自觉性。严格实行“一岗双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坚持依法办案,坚守职业道德,教育和引导检察干警杜绝以权谋私,以案谋利行为。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点意见和市委六点要求,坚决反对“四风”,扎实落实上级关于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改革工作,“三公”经费明显下降。组织检察人员开展职业道德专题教育,强化社会公德建设和个人品德、家庭美德教育,杜绝出现违法违纪问题,五年以来,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树立了检察机关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意识,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中,共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 10次, 较好地完成了铁山区九届人大会议批准的各项检察工作任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加强领导、依法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大局的措施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二是民事检察工作案源不足的难题有待进一步破解;三是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四是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与检察工作发展还有一定差距等。对这些问题,我院将高度重视,深刻剖析,强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及2017年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我院今后5年及2017年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领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和市检察院决策部署,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深化改革创新,服务经济建设,为深化“一主三新”战略,实施“五大工程”,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新铁山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服务经济发展。按照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深化“一主三新”发展战略和实施产业振兴、城市提质、生态治理、改革攻坚和民生提标的“五大工程”,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拓宽服务经济建设的思路和渠道,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加快铁山转型,改善生态环境,扩充经济总量,增强民生福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紧密结合铁山经济发展实际,加强对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的服务,着力抓好“检企共建”,保障企业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当前,要继续贯彻落实省检察院“鄂检十条”,加强服务非公企业工作,落实“领导挂点服务非公企业”的要求,继续深入到民营企业“把脉问诊”,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解决困难,确保非公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二是强化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投身“平安铁山”建设,加大打击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暴力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犯罪。要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严肃查办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扶贫赈灾、征地拆迁等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要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加大监督力度,规范监督行为,维护司法公正。要继续充分利用“一网双微”新媒体平台,畅通检群联系渠道,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完善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制度,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实现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深化改革创新。继续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等改革措施的落实,确保检察改革顺利推进;要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切实强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有效促进依法行政。要进一步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促进司法公平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要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通过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直接起诉等多种方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要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不断推进“一部一创新”工作,切实形成具有铁山检察特色的工作品牌和亮点。

  四是提高队伍素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新要求,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巩固“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项教育活动成果,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大力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把纪律挺在前面,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加强先进典型的培养,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公正、为民、清廉的检察队伍。

  五是接受内外监督。坚决执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虚心听取、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检务公开机制,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基层社区代表来我院参观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长征,新的起点,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院决不辜负全区人民的重托,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带领全院检察干警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积极履职,锐意进取,求真务实,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铁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

  有关用语说明

  [1]“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简称,主要指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行政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的一种工作衔接机制。

  [2]羁押必要性审查:新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3]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强调,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根据省委改革方案,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最终要实现39%(预留3%)、46%和15%的员额控制比例,确保安排85%的检力直接投入办案一线,并探索各类检察人员进退流转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