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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山:案结事了人和!调解+公开听证, 解开叔嫂亲情“疙瘩”

【字号:    】        时间:2023-08-03      

  “被害人是我嫂子,因为一时冲动打伤了她,冷静下来感到非常后悔,我真诚向她赔礼道歉……”8月1日,在铁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的见证下,一起故意伤害案中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承办检察官向被不起诉人、被害人宣告不起诉决定。 

 

  郭某被害人周某系叔嫂关系。2022年8月25日,被害人周某因生活琐事与其公婆发生言语冲突,犯罪嫌疑人郭某便朝周某脸部打了一拳。经鉴定,周某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王灿认真审查案卷,该案是一起亲属之间矛盾引起的刑事案件,社会危害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符合刑事和解的条件,但双方因赔偿问题分歧较大,此前有一定积怨,在侦查阶段未达成刑事和解。

 

  为此,王灿多次走访社区居委会、当事人家庭及街坊邻居,了解其家庭基本情况及关系恶化原因,充分了解双方诉求,释法说理,告知某履行赔偿责任既是法律责任,也是能够得到从宽处理的条件。个人情绪很激动,都不愿达成和解矛盾就像打结的绳子。在初次调解过程中,王灿回忆到。 

  经过检察官多次调解,郭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非常后悔,对周某支付了经济赔偿,并自愿认罪认罚。周某也表示愿意接受道歉和赔偿,请求司法机关对郭某从宽处罚。 

  一个看似不起眼的案子,为什么让承办检察官多次登门?王灿说:“这些年来,因邻里亲朋琐事纠纷引发的轻伤害刑事案件屡见不鲜,案子不大,但和老百姓密切相关,处理不好容易扩大矛盾,影响家庭和睦、社会和谐,要考虑中国家庭传统道德伦理观念,做到治罪与治理相结合,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7月28日,铁山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调解+听证会,并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面向社会进行现场同步直播。听证会邀请侦查机关、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等参加,对该案件拟处理意见进行听证评议,经评议,参会的人员一致同意对郭某作不起诉处理。在听证员的见证下,郭某当场低头向周某再次赔礼道歉,与周某达成和解并签署刑事和解协议书。“希望你深刻吸取本次案发教训,引以为戒,控制好自己的言行,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承办检察官语重心长地对郭某进行训诫。 

  民生小案折射出的是司法为民。铁山区检察院持续立足检察职能,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