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您的位置:铁山区检察院 > 检察建议

黄石铁山:诉前检察建议助推百年古迹李清塔“重焕新姿””

【字号:    】        时间:2020-10-15      

近日,铁山区检察院干警邀请人民监督员,与开发区·铁山区大王镇文化站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大王镇港西村,对百年古迹李清塔文物保护情况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 经过修缮,该塔塔基周围土地已平整,塔身裂缝已修整,文物保护牌重新显现在游客面前,曾经杂草丛生、无人问津的李清塔重新焕发了勃勃生机。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文物保护,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李清塔新姿 

  

主动作为,摸排线索

今年5月,该院对辖区范围内的重点保护文物进行摸底排查,发现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李清塔塔基、塔身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塔基处长满了一人多高的杂草树木,周边农田垦挖威胁塔基安全,最近垦挖距离塔身不足三米,塔身呈现多处明显裂缝,裂缝处长出了大量绿植。百年古塔建筑未被有效保护,国家利益受到侵害。慕名前来李清塔周边的“李清蓝莓园”生态采摘园的市民、游客,对此无不扼腕叹息。 

 

 

 

 

 

李清塔旧貌 

据了解,李清塔始建于1841年,是地标性建筑物,距今已有180年的历史,塔身形如矗立笔杆,塔底无门,与周边山峰、祠堂形成文房五宝意象,具有极高艺术审美和历史研究价值。 

                                                       

警技联动固定证据

该院立即成立文物保护调查专案组,联合黄石市院法警、技术部门,在人民监督员见证下,使用无人机、测量仪器现场勘查,固定证据。并深入周边村民调查取证,查明李清塔自2014年之后一直处于无人监管保护的状态。 

   

 

 警技联动无人机取证

检察建议督促履职

专案组迅速对标研判,明确具体的政府部门未依法履职的关键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的规定,迅速与负有属地管辖职责的大王镇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区·铁山区文化和旅游局积极联系,对李清塔现状及保护情况进行分析,盘点和厘清后续保护思路,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上述行政机关履职,要求其对李清塔采取抢救性的保护措施。 

  

 

  

 无人机现场取证照片 

 “圆桌会议”商定预案

     

大王镇政府与开发区·铁山区文旅局接到检察建议后,着手制定修复方案,并请专业人员对该方案进行评估。区文旅局针对财政资金支付修复费用面临较大资金缺口、施工要求的专业技术要求高、恢复难度大、设立控制保护范围时,与周边农户关系难以协调等突出的实际问题,多次到该院反映。该院分管副检察长表示,保护文物刻不容缓,遂适时建议会同行政机关邀请技术专家及各方代表召开圆桌会议,及时调整修复方案,并形成一致意见:第一步以凸显单独保护,划定控制保护范围为主,用有限的资金先采取抢救性保护措施,由镇政府确定专门责任人,进行定期巡查,随时发现危险随时报告;第二步继续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发动李清塔周边农家乐餐厅、蓝莓采摘园业主等社会力量,筹措资金,形成共同保护文物的格局。经过圆桌会议,该修复方案得以顺利实施。 

该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着力保护文物古塔,更着眼于实现文物古塔的最大社会价值。以修复文物古塔为契机,带动周边生态旅游业的发展,使检察工作主动融入乡村振兴的大格局中,实现最佳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