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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直击|毁林种茶案开进镇政府 检察官出席巡回法庭支持公诉

【字号:    】        时间:2022-05-30      

  “请求铁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曾某某、陈某某、左某某、吴某某四人共同承担修复滥伐林木区域的生态费用38000元,破坏生态环境修复方案评估费5000元……”

  5月26日,一场特殊的涉嫌滥伐林木案件在汪仁镇政府开庭审理。铁山区人民检察院一部、二部检察官出庭公诉。汪仁镇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民监督员、城管办、林业站部分干部、群众代表等50余人参与旁听。 

  上午9:30,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审判长宣布开庭,被告人曾某某等4人被法警带入法庭。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当庭宣读了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曾某、陈某违反森林法规的规定,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指使左某、吴某对林地上的林木进行砍伐,蓄积达121.99立方米,原有植被严重破坏,四人均应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责任。被告人曾某某等对检察官指控的滥伐林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愿意接受处罚,积极赔偿、补植林木恢复生态,真心认罪悔过。 

  在此前的审查起诉环节,曾某某等4人已认罪认罚。曾某某说,当初只是想快点发展白茶产业,没办理采伐手续,结果白茶未种成,自己却犯了罪,如果自己敬畏法律,谨慎行事,就不会走到这一步。

 

  “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就是给子孙后代留下一个美好明天。”检察官结合案件事实,释法说理,教育告诫被告人及旁听群众,只有到林业部门办理相关林木采伐手续之后,才能依法采伐林木,否则就可能构成犯罪。同时,公益诉讼检察官提出森林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也是大自然赐予的宝贵财富,号召大家要以实际行动来保护身边的绿水青山,为生态黄石建设多做贡献! 

  经过2个小时审理,法庭当庭作出宣判,曾某某等四名被告人均被宣告缓刑,并需共同承担修复生态费用,负责复绿补种、巡山护林、环境保护宣传等任务。“现场观摩庭审,警示教育意义深,乡村振兴要搞开发,搞开发的前提是要依法开发,这个法律红线永远都不能碰。”庭审结束,村组织(社区)书记并未散去,就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向检察官、法官咨询。大家议论说,带动村民致富之路千万条,学法守法第一条。 

  “以前百姓只是在电视中看见过法院审判犯人,今天我们检察官、法官送法到镇上,通过现场庭审案件让基层干部、群众,知晓法律、敬畏法律,这个做法非常值得推广。”人民监督员刘勤学表示十分认可。